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21〕6号)、《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法〔2022〕8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有敬业精神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根据班戈县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7名(招聘10名、选聘17名),聘请公告如下。
一、聘请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班戈县人社局牵头,班戈县司法局负责,班戈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
二、聘请人数及职位
班戈县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7名,其中招聘10名、选聘17名,属于聘请制。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条件及原则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调解能力和计算机基础操作。
4.优先考虑那曲市班戈县籍2023年应届毕业生,懂藏汉双语,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专业背景人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招聘
1.正在社区矫正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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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6.各乡镇、县(中)直各部门已招录的临时性等岗位并
在服务期限内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
(二)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以案定补”为主,案件补贴是根据《班戈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实施细则》,针对调解纠纷的难易复杂程度,按300-1500元四个等次每调解成功一个案件会有相应的补贴金额。
(三)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正式聘请后待遇=劳动合同工资+“以案定补+年终评定奖金”组成。劳动合同工资2100元/人·月(含三险)。
1.案件补贴是根据《班戈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实施细则》,针对调解纠纷的难易复杂程度,按300-1500元四个等次每调解成功一个案件会有相应的补贴金额;
2.年终评定奖金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特级评定一名奖金补助18000元整/人·年,一级评定两名补助奖金为15000元/人·年,二级评定三名补助奖金为12000元/人·年,三级评定四名补助奖金为9000元/人·年。年终评定奖金则是根据《班戈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方案》要求执行,不同的等次对应不同的奖金金额(每年年底兑现)。
(四)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五)食宿自行解决。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3月5日(10:00-13:00;15:30-18:30)。
2.报名地点:班戈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提供那曲市班戈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班戈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等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考察:2024年3月6日—3月11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察的,将有关情况反馈报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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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班戈县司法局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二)考核政审
考生须完成填写《2024年那曲市班戈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政审表》(见附件3),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班戈县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人民调解法》《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时事政治、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基础写作能力等内容,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班戈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暂定)。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拟面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班戈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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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进入面试人员需向班戈县司法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班戈县司法局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班戈县司法局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请手续,并签订聘请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选聘程序
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程序以坚持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登记。
选聘人员条件:坚持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①组织推荐:具有班戈籍“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德高望重的村民、群众、双联户长、复退军人等以及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推选专职人民调解员。②个人申请:可以根据选聘公告的要求,主动提交申请。申请者需要填写《班戈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推荐表》(附件2)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③年龄在20 周岁及以上,55 周岁及以下;能够识别藏语文字,具有小学及以上学历;掌握卷宗制作技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3月5日(10:00-13:00;15:30-18:30),双休日不办理报名事项。
(二)报名地点注意事项:
选聘人员报名地点:班戈县各乡镇司法所。
注意事项:班戈县各乡镇司法所负责收集和上报选聘工作报名情况,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将报名情况上报至县司法局。
食宿自行解决。
八、退出机制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
(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六)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注意事项
招聘人员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班戈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班戈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班戈县司法局咨询。
十、补充说明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岗位性质为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本公告由班戈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班戈县司法局咨询。
咨询电话:0896-3672778--13889068190
附件:
附件1:班戈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报名登记表(1).xls
附件4:班戈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